一、审批依据: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1999]第153号)
二、申办材料(一式三份):
1、三级裁判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见需加盖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经过正规培训,理论考试和实践裁判工作评定合格者。
4、提交本人近期彩色相片小二寸3张。
三、办理程序:
窗口收件初审—审理—决定—窗口送达、公布
四、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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