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好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不断提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历年来,省委省政府都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作为全省工作重点来抓,今年来,为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市政府印发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79号)。根据县政府部署要求,县食安办牵头起草了《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长泰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县政府同意,于2018年8月1日下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
(一)重点任务。一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全县范围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过程可追溯;二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在2018年底前实现全县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全覆盖。
(二)关键环节。细化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饮用水、种植养殖以及水产养殖等6个环节的治理指标和工作任务。
(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开展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
(四)相关工作。《工作方案》还提出了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5项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实施方案,实化细化目标任务,周密组织部署,严格落实责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经费投入。县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预算支出结构,保障工作经费。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开展。
3.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支持配合,有效联动协作,提高工作合力。县食安办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协调配合制度,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明确监管职责分工,消除监管盲区死角,防止推诿扯皮,共同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开展。
4.强化督查落实。县政府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配合监察机关坚决查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5.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时释疑解惑,防止虚假信息炒作,形成全媒体全覆盖的舆论监督格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解读机构:长泰县食安办
解读人:林丽娟
联系电话:0596-8331979
链接: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长泰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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