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印发的《长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
二、主要内容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对2018年承接市下放事项情况组织检查评估。二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三是全面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衔接,统筹推进两单融合。四是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五是根据省市部署安排,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通过法定程序赋予部分行政管理和执法权限。六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七是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职能“五分开”。八是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完善志愿服务有关管理制度,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九是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完善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推动政府部门规范购买服务。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机制。二是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三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规范性文件相结合的长效清理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各类清理结果。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二是加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平台建设,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三是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明确专家论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四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论证机制。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六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七是建立健全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后评估制度。八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程序。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三是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四是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五是依法明确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事项,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六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七是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健全执法辅助人员的编制、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八是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二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三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四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五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政府与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六是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七是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充分发挥网上信访服务平台、“领导信箱”、“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的作用。八是完善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
6.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健全行政裁决制度,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工作。二是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三是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抓好“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二是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三是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机制。四是建立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行政纳入晋升考核范围。
8.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一是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保障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三是加强县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工作力量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四是坚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五是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解读机构:长泰县法制办
解读人:李明森
联系电话:0596-8323008
链接: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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