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
你单位《关于审批漳州市长泰区顺和路以东、和茂华府西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请示》(闽古发〔202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开展《漳州市长泰区顺和路以东、和茂华府西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
二、你单位要坚持适度开发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依法依规编制《漳州市长泰区顺和路以东、和茂华府西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审批。
特此批复。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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