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漳州市长泰区前山及攀达家居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泰经发管委〔202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漳州市长泰区前山及攀达家居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批复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是该地块开发建设的重要规划依据,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加强规划的管理工作,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特此批复。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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