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银翔路以南F—08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请示》(泰经发管委〔2024〕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开展《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银翔路以南F—08地块调整工作。
二、你单位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度开发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依法依规编制《<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银翔路以南F—08地块(调整)》,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审批。
特此批复。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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