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泰文体旅综〔2023〕24号
关于印发《长泰区文物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文物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物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区文体旅局制定《长泰区文物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尽职履责,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单位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安全。
二、标准依据
以《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为标准依据,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
1.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细化责任到个人,对所管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摸底排查。
2.参与达标创建的各文物保护单位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并根据各单位人员组织状况,将任务分解到每个管理人员的身上。
(二)自评验收阶段(9月16日至11月15日)
1.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督促达标创建对象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标准对照表》(附件2)进行自我评估。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并填写《文物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11月15日前将盖章扫描件报送我局,电子邮箱:wtbwgxjb@changtai.gov.cn。
2.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根据自身情况,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评验收结果作为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并根据附件中的达标创建标准对照表准备纸质备检材料,报请区文体旅局,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培训,提高效率。要组织进行培训,使达标创建对象掌握此次达标创建活动自我评估和整改隐患的方法。同时要加强对参与达标创建考评验收人员的培训,做到人人职责清楚,业务熟悉。
(三)强力整治,确保成效。达标创建活动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对达标创建活动开展不到位,存在较多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的单位及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情况,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导致发生重大以上火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文物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达标创建摸底表》
2.《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标准对照表》
3.《文物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情况统计表》
漳州市长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文物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摸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标准对照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 项目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情况 | 得分 |
|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25分) | 1 | ①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机构;(3分)②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3分)③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职责。(2分) | ①未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机构的扣3分,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机构不健全的扣1分。②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扣3分。③未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职责扣2分。 | ||
| 2 | ①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分)②建立值班制度和24小时巡查制度。(2分)③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5分)④建立、保管、更新消防档案台账。(3分) | ①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扣2分。②未建立值班制度和24小时巡查制度扣2分,无值班记录或记录不全、不规范扣1分;③未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扣2分;火灾隐患未整改扣3分,只部分整改到位扣2分。④未建立消防档案台账扣3分;未定期更新档案台账扣1分。 | |||
| 3 | 建立专职和志愿者消防队伍。(4分) | 应建而未建专职或志愿者消防队伍扣4分。 | |||
| 二、消防设施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20分) | 1 | ①按面积标准配备灭火器。(3分)②按相关要求配备消火栓设施。(3分)③有必要的消防通道。(4分)④科学设置安全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提醒”、“禁止”等标志等醒目;应急灯完好等。(3分) | ①未按面积标准配备灭火器数量扣2分,摆放位置不规范扣1分。②应配备而未配备消火栓设施的扣3分。③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拆建和违建,占用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通道扣4分。④疏散通道、重要出口未设置安全标志或标志设置不科学醒目,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2 | 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定期保养和检测。(3分) | 每发现一处灭火器使用期失效扣0.5分;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因未保养而不能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 | |||
| 3 | 文物管理者掌握应有的消防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都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4分) | 每发现一位文物管理者不会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三、电、火及危险品使用管理情况(30分) 三、电、火及危险品使用管理情况(30分) | 1 | ①未使用大功率电器;(3分)②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3分)③未私拉乱接电线;(2分)④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气线路。(2分) | ①使用大功率电器,采取了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扣1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扣3分。②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不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③私拉乱接电线的扣2分;;④未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扣1分;未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气线路扣1分。 | ||
| 2 | ①未使用明火;(2分)②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明火和燃气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有专人看管;(4分)③宗教活动场所燃灯、烧纸、焚香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有值班制度,有专人看管。(4分) | ①使用明火扣2分。②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明火和燃气时,无有效防火措施扣2分;无专人看管扣2分。③宗教活动场所燃灯、烧纸、焚香时,无有效防火措施扣2分;无值班制度或制度不落实扣1分;无专人看管扣1分。 | |||
| 3 | ①文物建筑内未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4分)②文物建筑内未堆放柴草、杂物等可燃物;(3分)③文物保护范围内没有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3分) | ①文物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扣4分。②文物建筑内堆放柴草、杂物等可燃物,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的扣1分;未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的扣3分。③文物保护范围内存在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扣3分。 | |||
| 四、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15分) 四、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15分) | 1 | ①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分)②预案的内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分)③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2分) | ①未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扣3分。②预案的内容针对性不强扣1分,操作性不强扣1分。③没有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扣2分,每年只进行一次演练的扣1分。 | ||
| 2 | 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时,①按规定事先将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2分)②事先应进行防火检查,增设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3分)③针对大型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3分) | ①未按规定事先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扣2分。②事先未进行防火检查,增设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扣3分。③针对大型活动的实际情况,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扣3分。 | |||
| 五、消防安全宣传情况(10分) | 1 | 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来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情况。(3分) | 火灾多发季节未进行宣传扣1分;重大节假日未宣传扣1分;民俗活动期间未宣传扣1分。 | ||
| 2 | 对乡镇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上岗人员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4分) | 未对乡镇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扣2分;只要发现未对1个新上岗人员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就扣2分。 | |||
| 3 | 组织居(村)民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3分) | 组织居(村)民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每年少于1次扣3分。 |
附件3
文物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本乡镇(场、区、办事处)共有文物建筑单位 家,已完成自评单位 家(自评达标单位 家,发现火灾隐患 处,整改火灾隐患 处),验收达标单位 家。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自评情况 | 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处 | 验收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