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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赴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费代偿补助申报的通知

 

根据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对赴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的通知》(闽卫人〔2009〕112号)、《关于扩大医学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学费代偿实施范围的通知》(闽卫人〔2010〕4号)以及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学费代偿制补助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卫办基层〔2015〕3号)精神,我局现将2023年度关于对赴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费代偿补助申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漳州市长泰区卫健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公示电话:0596--8332062

    来访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0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学历

毕业院校与专业

1

韩雅琴

女

漳州市长泰区林墩卫生院

本科

福建中医药大学

 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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