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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南路—后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后庵片区房屋征收的决定

漳泰政综〔2023〕8号
漳泰政综〔2023〕8号

为加快推进中山南路—后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改造进程,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漳州市长泰区中心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相关规定,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届时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确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南路—后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后庵片区。
二、征收范围
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详见附件1)。
三、房屋征收部门
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96—8358169。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漳州市长泰区人民东路172号武安大楼,电话:0596—8322860。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长泰区中山南路—后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后庵片区房屋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泰政综〔2023〕2号)(方案详见附件2)。
六、签约期限
公告期满20天内。
特此决定。

附件:1.后庵片区城市更新拆迁范围红线图
      2.漳州市长泰区中山南路—后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后庵片区房屋征收实施方案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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