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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民政局   漳州市长泰区慈善总会关于增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一次性临时救助的通知

漳泰民〔2021〕45号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民政办:

为保障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我区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以及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在疫情防控和寒潮期间联合向全区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全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发放标准和资金来源

发放标准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人400元,目前全区共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75人,计19万元;资金来源由区民政局从临时救助资金列支,区慈善总会从社会捐赠资金列支,出资比例为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各按50%筹集。

三、发放办法

增发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采取社会化方式发放,通过扶贫在线监管系统由农村信用社直接将救助金拨付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个人账户。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民政办要充分认识此次疫情防控和寒潮期间对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安排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望力度,及时了解其身心健康和生活状况,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让特困人员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特此通知。


漳州市长泰区民政局         漳州市长泰区慈善总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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