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场、区、办事处):
为防治农用薄膜污染,加强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长泰区2026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漳州市长泰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