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漳州市长泰区军恳食品站涉嫌对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
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本局决定对漳州市长泰区军恳食品站涉嫌对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当事人
漳州市长泰区军恳食品站
二、听证案由
漳州市长泰区军恳食品站涉嫌对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案
三、听证时间
2026年7月24日上午8:30
四、听证地点
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楼会议室(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南路106号)
五、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2.参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燕玲
联系电话:0596-8322526
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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