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2号)、《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
2.补助对象: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的企业、组织、合作社、种植户等;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检验检测、技术指导、宣传培训、专家咨询、监理、技术与产品研发及农药械使用调查等机构或人员。
3.补助内容: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电池),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诱虫灯、鼠情监测与诱捕等设施维护及调运、检疫处理、检验检测、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
4.补助标准:水稻等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按照每亩次不高于15元补助,红火蚁疫情防控按每亩不高于80元。
5.申报程序:由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补助对象,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采购防控物品、根据申报情况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指导补助对象实施病虫害防控示范推广工作。红火蚁统防统治部分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采购防控服务组织,由服务组织连片统一实施红火蚁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596-6327910(漳州市长泰区植保站)
监督电话:0596-3955657 (纪检监察组)
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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