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政务

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漳泰市监市管〔2026〕2号

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6年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区市场监管局各股室、直属单位、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及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结合《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6年协同检查计划的通知》(漳泰市监市管〔2026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6年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抽查标准组织进行,抽查比例为本辖区2025年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户实有数的3%(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6月30日结束,主要分三个时间段:

1.部署阶段:即日起-20265月18

2.集中检查:20265月19-20266月9日

3.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20266月10日-20266月30日

三、检查人员

按照分级负责、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随机选派一定数量的执法检查人员分成若干检查组,开展抽查工作(详见附件2)。

四、抽查内容

重点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2024年度报告信息、登记事项及经营行为,并填写单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新OA打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科学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随机抽查工作。

(二)依法开展。请各检查组组长牵头负责检查工作,检查前登陆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系统打印检查表,操作步骤如下:日常监——协同检查——协同检查统筹管理系统——统计分析——信息查询——抽查结果管理——抽查结果录入——下载检查表。各检查组要围绕抽查任务,紧盯抽查重点,把握好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等重要环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保质保量完成抽查任务。

(三)及时录入。各检查组组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步骤如下:日常监管—协同检查——协同检查统筹管理系统——任务实施——任务列表。抽查结果录入后,组长需复核并予以公示。

(四)做好归档。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及时归档检查材料,原件交由各市场监管所妥善保管,并于6月30日前将检查表复印件分别报送至区局市场监管股备案。

(五)强化运用。各市场监管所应根据检查结果,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将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个体经营异常标注进行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对发现的价格、广告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附件:1.2026漳州市长泰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清单(按主体)

   2.2026漳州市长泰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清单(按人员)

        3.2026年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局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抽查工作执法人员

 

 

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月15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