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漳州市长泰区省级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使用分配方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4〕4号)、《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4〕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2号)文件,下达我区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50万元。

二、补助方向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奖补资金由县级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提升、推广乡村振兴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该笔资金的奖励机制为漳州市民政局“创新‘生命公园’模式 破解乡村殡葬改革难题”,经市民政局推荐,拟将奖补资金分配给岩溪镇。目前,经岩溪镇审核上报,拟将该资金分配给岩溪镇甘寨村的“甘寨村大坪头周边环境整治”及岩溪镇湖珠村“湖珠村村尾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项目分配金额各25万元,具体建设情况见附件。

 

附件:漳州市长泰区省级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清单

 

 

 

        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