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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漳泰政综〔2026〕15号

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泰武政综〔202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

二、村庄规划中涉及的道路、绿地、基础设施、文化遗产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用地标准、用地布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项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进行建设。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要加大力度宣传村庄规划,加强对村庄建设规划实施的管理,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规划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特此批复。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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