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漳州市长泰区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漳泰委农组〔2025〕13号)文件精神,同意分配给“长泰区坂里乡乡村振兴项目--红曲酒非遗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B-1区”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8.5万元,项目成交价格为8.5万元,拟拨付8.5万元;分配给“坂里乡乡村振兴项目--正达交通候车亭”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6.9万元,该项目成交价格为6.8055万元,拟拨付6.8055万元;分配给“长泰区坂里乡乡村振兴项目——砂仁种植基地道路(乡道Y544)硬化工程”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73.5万元,项目结算审核价165.8615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此次拟拨付补助资金70万元;分配给“坂里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设施采购工程”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8万元,该项目成交价格为8.06万元,拟拨付补助资金8万元。4个项目合计补助资金93.3055万元,并予以公示。
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对公示对象所完成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 - 2026年2月14日
联系电话: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0596-6327820
电子邮箱:nyncj@changtai.gov.cn
地 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西路81号
邮 编:363900
监督电话:0596-6327900
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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