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朔州化工非法生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山西朔州化工非法生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漳安委办〔2026〕11号)、《漳州市水利局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漳水安办〔202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即日起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立即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监管力量全面下沉一线,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过筛子”“补漏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硬措施,确保水利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水利建设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违规违章作业行为,要坚决铲除一批水利建设施工领域“祸根乱象”,严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假证上岗作业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或加工建筑材料和构配件、未经检验检测合格即使用等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3月中旬以前)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立即安排部署,组织水利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整改。
(二)排查治理阶段(3月中旬至10月下旬)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水利“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区水利局将结合汛前安全检查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整改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年底)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对前期监督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巩固整改成果,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