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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关于征集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的通知

水利局

各乡镇(场、区、综合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决定进一步调整充实长泰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库,现向本区及上级水利部门征集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党政机关在职人员;

    2.企事业单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的学者、教学研究人员和专业人才;

    3.各行业领域、协会、学会等知名专家学者;

    4.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退休干部;

    5.征集范围包括在漳州区域内工作,关注长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专家。

    二、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从事水土保持、水利、环保、规划、水工、水文、建设、市政、农业、林业、园林绿化及造价咨询等工作,对本专业有较深技术造诣,熟悉本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对本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与规律有较深了解和掌握;

    (二)具有项目审查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任职满5年及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国家、水利部及水土保持等相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掌握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具体评审工作且科技活动无不良记录的。

    三、申请方式

    可由各单位推荐,或由具备条件的专家本人提出申请(在职人员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填写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个人职称证书、专业成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6年2月10日前报送区水利局(通过邮箱或者OA发送都可以)。专家资格经长泰区水利局审查同意后,将纳入长泰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库,参与我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

    四、专家管理办法

    区水利局将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并参照漳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水利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漳水〔2013〕252号)要求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充实,并公布调整结果,对不能胜任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的专家,将取消入选专家库资格。

 

    联系人:刘华英

     联系电话:0596—8329056

    电子邮箱:ctstb056@sina.com

 

    附件:长泰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申请表

  

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 

2026年1月22日

 附件 :

                                          长泰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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