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5年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5年漳州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制定了《2025年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
2025年5月22日
2025年长泰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5年漳州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持续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强化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治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督促实施到位。定期分析研判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协调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
二、持续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实际细化2025年治本攻坚重点任务,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推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
三、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
各单位要认真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水库水电站放水、农村供水、引调水工程供水、水利风景区旅游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领域舆情监测和引导,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压实水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场景、每一处具体点位,细化到每个具体岗位、每一位具体人员,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落实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坚决摒弃和杜绝将业务与安全责任割裂的权责分离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在持续抓好为基层减负赋能的同时,充分发挥约谈提醒的警示作用、工作建议的导向作用、指导帮扶的助力作用,严谨细致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六、落实落细水利安全生产“六项机制”
各单位要持续推动“六项机制”向基层一线、向“小散远”工程项目延伸,市水利局将通过“一对一”指导、发督促函、约谈提醒等形式,强化对进展缓慢和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单位的重点督导,确保“六项机制”建设取得实效。总目标是2025年底前实现管辖范围内水利运行工程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基本全覆盖。
七、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试点的通知》及《漳州市水利局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试点的通知》,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项目业主按规定投保安责险,充分发挥安责险的事前预防与事后保障作用,科学规范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有效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水平。2025年底前总体实现全市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水利工程和在建工程中尚余5000万元以上工程量未施工的水利工程项目应保尽保。
八、筑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防线
要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构建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重点规范资质资格审查审批流程,依法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对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无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深化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监管体系,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高边坡、深基坑、隧洞、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和油库炸药库、施工营地、场内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与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盲目赶工期、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三违”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严格落实好度汛工作措施。
九、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
水利运行管理单位要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规范填写水库大坝汛期工作日志,认真开展水库、堤防、水闸等工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行等各项工作。加快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科学实施降等报废,及时消除隐患。持续推进白蚁等有害动物防治工作,推进水利工程白蚁等有害动物危害年度普查。巩固小水电站大坝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对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水库大坝防震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十、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运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运用的主动性,运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要对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并强化对排查出重大隐患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强化重点监管措施,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十一、强化水库库容、河道、水利风景区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严格水库防洪库容管理,完成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整治,严肃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培训,强化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十二、开展库区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开展管辖范围内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恶劣天气高影响、事故多发的库区水利工程内部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时,要将本项工作统筹纳入检查范围,提升水利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十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动火作业、燃气、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等安全隐患整治
各单位要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质效。要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作业期间严格做到“六个必须”。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全链条专项整治,防止水利工程施工等影响燃气管道设施。严格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开展既有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
十四、强化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各单位要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六项机制”在本单位落地见效。加强单位办公区域、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后勤保障单位的安全管理。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加强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
各单位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执法必查项,严格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围绕典型案例和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6月底前、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十六、科技赋能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力量
各单位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水库现代化雨水情监测系统、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等建设,积极运用数字孪生等新信息技术,推进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十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向省水利厅推荐二级达标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工程维修养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加强水利工程异常工况动态监测预警和科学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伤亡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水利风景区要健全完善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八、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
要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监管,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参加省水利厅定期组织的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水平。市水利局将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5年漳州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2025年漳州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 1 |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局办公室局安办 |
| 2 | 持续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2)细化2025年治本攻坚重点任务,督促推动落实 | 局安办有关科室、单位 |
| 3 | 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 | (3)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领域舆情监测,将舆情反映的情况及时转达相关部门,对重大突发涉水事件开展舆情引导 | 局办公室有关科室、单位 |
| 4 | 压实水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4)开展综合性和日常监督检查 | 局安办有关科室 |
| 5 |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 (5)定期召开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部署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 局安办 |
| 6 | 落实落细水利安全生产“六项机制” | (6)2025年底前实现管辖范围内水利运行工程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基本全覆盖。 | 局安办 |
| 7 |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 (7)2025年底前总体实现全市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水利工程和在建工程中尚余5000万元以上工程量未施工的水利工程项目应保尽保。 | 局安办 |
| 8 | 筑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防线 | (8)督促指导下属各单位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开展在建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度汛工作措施 | 局建运站 |
| (9)督促指导下属各单位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调查处理 | 局建运站 | ||
| 9 | 切实做好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 | (10)督促指导下属各单位、水利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好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工作,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 | 局建运站 |
| (11)加快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科学实施降等报废,及时消除隐患 | 局建运站 | ||
| (12)持续推进白蚁等有害动物防治工作 | 局建运站 | ||
| (13)汛前对小型水库土石坝及其他水利运行设施抽查复核 | 局建运站 | ||
| 10 |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运用 | (14)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的主动性,运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 局安办、局建运站、局农水站 |
| 11 | 强化水库库容、河道、灌区、水利风景区安全监管 | (15)严格水库防洪库容管理,完成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 局建运站 |
| (16)加强水利风景区安全监管 | 局建运站 | ||
| 12 | 开展库区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17)开展管辖范围内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恶劣天气高影响、事故多发的库区水利工程内部道路的排查 | 局建运站局直属各单位 |
| 13 | 进一步加强消防、动火作业、燃气、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等安全隐患整治 | (18)加强办公区域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开展既有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 | 局办公室局下属各单位 |
| 14 | 强化厅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 (19)推动局下属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六项机制”在本单位落地见效 | 局下属各单位 |
| (20)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加强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 局下属各单位 | ||
| 15 | 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 |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 局安办有关科室 |
| 16 | 科技赋能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力量 | (22)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水库现代化雨水情监测系统、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等建设,积极运用数字孪生等新信息技术,推进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 有关科室 |
| 17 |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 (23)深入开展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向省水利厅推荐二级达标单位。 | 局安办 |
| 18 | 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 | (24)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 | 局安办 |
| (25)组织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 局安办局下属各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