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通知
2026-06-10 16:14 来源:漳州市长泰区教育局


根据《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通知》(教督局函〔2026〕15号)精神,为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地组织实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工作,准确掌握社会各界对本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的真实评价,长泰区拟于近期进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化的抽样调查,全面了解当前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收集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工作的真实感受、意见与建议,深入了解教育现状,挖掘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范。严格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及《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通知》(教督局函〔2026〕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通知》(闽政教督办函〔2026〕8号)要求开展。

广泛参与。确保调查对象覆盖各类相关群体,样本量充足且结构合理,真实反映不同群体的声音。

严格保密。调查过程完全匿名,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消除调查对象顾虑,确保其放心如实作答。

高效务实。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确保调查工作有序、高效完成,结果有效应用于教育改进。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我区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样本不低于我区常住人口的1.5‰,2025年9月,我区常住人口23.27万人,总样本349人;其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同时,义务教育各年级段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乡村、镇区和城区调查对象的比例应与本地常住人口实际分布比例相当。

(一)样本总量。本区域内与义务教育相关的各类群体,不少于349人。

(二)各类群体,具体包括:

学生家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家长,比例不低于总样本量的50%,即不少于175人。

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三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比例约占总样本量的20%,即不少于70人。

教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课教师,比例约占总样本量的10%,即不少于35人。

校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含副校长),比例约占总样本量的5%,约17人。

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本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比例约占总样本量的5%,约17人。

其他群众: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未在样本内的群众等,比例约占总样本量的10%,即不少于35人。

三、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区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行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等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

四、调查方式与工具

社会认可度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问卷并客观填答(附后)。调查问卷共4套,分别为学生卷、校长教师卷、社会—家长卷、社会—大众卷四类,其中:学生卷适用于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校长教师卷适用于校长、教师,社会—家长卷适用于家长,社会—大众卷适用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调查过程完全匿名,不涉及任何个人身份信息,所获取的数据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统一管理,省、市、区及学校相关人员不会接触到任何作答数据。

五、组织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2日前)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向上级督导部门报备。

(二)宣传动员阶段(6月12日至调查启动)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邀请函》,明确调查目的、内容、对象、时间、方式(含二维码)、保密承诺等。积极宣传推广,提高人民群众知晓度,在不增加师生负担的前提下,广泛转载调查邀请函和二维码,确保调查对象数量达标、比例合理。

(三)组织实施阶段(调查启动—6月25日)

1.问卷发放与填答。

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群众:主要通过自行扫码或点击链接的方式参与填答(社会-家长卷、社会-大众卷)。

校长、教师:由教育局或学校通知,通过个人手机或电脑扫码/链接填答(校长教师卷)。

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利用信息技术课或自习课时间,在学校计算机房集中填答(学生卷)。确需在家填答的,应确保学生了解操作流程。学校需做好组织安排,避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过程监控与支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关注填答进度和样本分布,及时反馈协调,及时调整动员策略。

(四)数据回收阶段

调查截止时间一到,在线问卷系统自动关闭,数据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直接回收、封存和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办公室、督导室、初幼教股和中教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督导室,按《长泰区教育局关于成立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分工要求,业务综合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技术保障。确保在线问卷系统稳定、流畅、安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问题解答渠道。技术支持:曹榕 010—58800032(教育部技术人员)

(三)纪律保障。严禁弄虚作假:坚决防范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严守保密纪律:参与组织工作的人员不得接触或泄露个体作答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联系人:罗太柏010-66097361。

 

附件:关于参加2026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邀请函

 

 

        

 

 

 

 

 

附件

 

关于参加2026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邀请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依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定于2026年6月10日—6月25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对我区进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现就邀请社会各界参加调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当前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收集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工作的真实感受、意见与建议,深入了解教育现状,挖掘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区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行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等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我区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样本不低于我区常住人口的1.5‰。其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同时,义务教育各年级段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乡村、镇区和城区调查对象的比例应与本地常住人口实际分布比例相当。

四、调查方式

社会认可度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请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问卷并客观填答(附后)。调查问卷共4套,分别为学生卷、校长教师卷、社会—家长卷、社会—大众卷四类,其中:学生卷适用于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校长教师卷适用于校长、教师,社会—家长卷适用于家长,社会—大众卷适用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调查过程完全匿名,不涉及任何个人身份信息。所获取的数据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统一管理,省、市、区及学校相关人员不会接触到任何作答数据,请放心如实作答。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教育工作的支持!

附: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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