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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户口迁移]
2026-01-05 17:01 来源: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
  一、项目类别

公共服务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漳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漳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三、申请条件

本地有合法稳定住所。

注意事项:

未达法定婚龄指: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

四、申报材料

(一)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提供发票、合同、网上备案登记证明、产权登记证明书);

(二)户口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三)户口迁入人《居民身份证》;

(四)选择投靠他人的,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五)配偶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

(六)未达法定婚龄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五、办理流程

受理→标准审查→办结。

六、审批时限

经核准办理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审批决定证件

无。

九、诉求渠道

0596-8338215(效能督查科)

0596-8329615(区效能办)

十、年检要求

无。

十一、注意事项

上述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可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sfrz.fjgat.gov.cn:9080)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6-3977585

地    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鹤亭村南坂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办证大厅

十三、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十四、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事例

详见窗口示范文本或咨询窗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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