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解读《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泰区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2025-12-24 09:42 来源:漳州市长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日,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泰区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漳泰政综规〔2025〕7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对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强化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建立健全城镇地价管理体系,我区已开展城区、乡镇(场、区、办事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通过漳州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并经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2025年12月10日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6.《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7.《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一)城区

东至长泰经济开发区边界,西至顺和路(郭林前自然村),南至龙津溪京元河段北岸,北至银泰路(鹤亭村)。

(二)各乡镇(场、区、办事处)

岩溪镇、长泰经济开发区、武安镇、陈巷镇、枋洋镇、坂里乡、古农农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林墩综合服务中心所在地。

四、主要内容

(一)土地利用类型

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及其他类型用地。

(二)基准地价估价期日

2024年7月1日。

(三)基准地价年期

为各种类型用地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即: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特殊用地50年。

(四)基准地价表现形式

1.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路线价和级别楼面地价两种;

2.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楼面地价;

3.工矿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地面地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地面地价;

5.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地面地价。

(五)基准地价开发程度

统一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六)基准地价容积率

商业服务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居住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工矿用地、仓储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公用设施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特殊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

(七)土地还原率

根据《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规定,土地还原率统一确定为6%。

五、实施期限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在全区实施,有效期5年,《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泰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漳泰政综规〔2023〕12号)自本通告施行后废止。


解读机构:漳州市长泰区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6-833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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