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关于长泰区无人机驾驶员(初级)第1期拟享受培训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2025-11-19 17:15 来源: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闽人社文〔2024〕69号)等精神,经审核,现将长泰区无人机驾驶员(初级)第1期拟享受培训补贴人员黄清云等27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东路159号3楼,邮政编码:363900,联系电话:0596-8332180。

附件:长泰区无人机驾驶员(初级)第1期拟享受培训补贴人员名单信息表


漳州市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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