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长泰区促进商务内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漳泰政综规〔2025〕5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工作部署,促进我区商务内贸领域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制定依据
根据《漳州市促进商务内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漳商务规〔2025〕1号),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具体措施。
三、政策要点
全文涉及五个方面,共提出11项措施。
(一)培育壮大商贸主体
1.培育限上贸易企业。对不同时间新增纳统及限下转限上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2.鼓励工业企业成立贸易公司。支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对当年注册且成功纳统的贸易企业,在享受新增新上奖励基础上叠加给予奖励,并对大规模工业企业成立贸易公司加大奖励力度。
3.支持电商企业纳统。对首次纳统并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年销售额达500万元的电商贸易型企业,在享受新增新上奖励基础上叠加给予奖励2万元。
(二)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
4.鼓励新增新上规上服务业企业。对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奖励金分两年兑现;对新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金分两年兑现。奖励期内企业若出现注销、退库等情况,则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三)促进首发经济发展
5.支持开设商业品牌首店。对长泰区经认定首次入驻我市的品牌首店或创新型门店,开业并合法持续经营满1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6.支持品牌首发首秀活动。参考省级政策,对在长泰举办的符合条件的首发、首秀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7.支持电商产业载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电商产业基地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8.支持企业拓展网络市场。对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且增幅高于全市限上社零增速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9.支持举办电商公共活动。对电商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的各类电商活动,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激发会展经济活力
10.助力企业借力展会平台开拓市场。由市级统一组织企业参展,每次给予参展企业1个标准展位的实际展位费和公共布展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11.引进和培育品牌展会项目。对引进与我区产业链契合度高的重点展会项目和在长泰区连续举办2届及以上的自办展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实施期限
第5、6项措施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余措施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第4项措施由区发改局负责解释,其余措施由区工信局(商务局)负责解释。
解读机构:漳州市长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漳州市长泰区委员会
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陈小令
联系电话:832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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