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及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一般灾情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和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及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达和省级、市级、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カ,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供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戴国发: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和行政全面工作。
唐思敏: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党建(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森林防灭火、火灾防治、工会等相关工作。
苏进侨: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行政审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大危险源监管、党管武装等相关工作。
吴金龙: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局绩效与效能、综治、文明单位、创城、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
林晓明:党委委员、综合执法大队长
分管工作: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行政执法、事故查处、依法行政、信访、法制建设、道安、挂钩村等相关工作。
挂钩村挂钩领导两年轮转,干部一年轮转一次。节假日由党委书记、局长总带班,党委委员、副局长轮值带班。
三、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文体中心科技馆四楼
联系方式:0596-832202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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