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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026-01-05 17:10 来源: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
  一、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

二、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三、申请条件

港澳台居民均可办理

四、申报材料

1、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原件

2、本人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决定。

六、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审批决定证件

无。

九、诉求渠道

0596-8338215(效能督查科)

0596-8329615(区效能办)

十、注意事项

上述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可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sfrz.fjgat.gov.cn:9080)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6-3977585

地    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鹤亭村南坂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办证大厅

十二、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十三、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事例

详见窗口示范文本或咨询窗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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