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漳州市长泰区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经多方磋商后,确认赔偿义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采用“以劳代偿”的生态修复方式,以对长泰兴泰开发区聚牛山公园进行大清理和树立环保宣传展板的方式进行替代修复。
活动现场,赔偿义务人代表沿着聚牛山健康步道,认真清理垃圾、沟渠,恢复步道的整洁面貌。同时,还积极向周边群众开展环保宣传,让更多人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参与此次活动的赔偿义务人代表共16人,累计清理排水沟859米,清理路面7390平方米。
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发生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时常面临一种困境:破坏生态的人已承担相应的处罚,也确有悔改表现,认错认罚,但被破坏的生态已经无法恢复或无恢复必要。劳务代偿方式,很好地破解了这一难题。比如让侵权人参加协助巡山护林、巡河清理及相关法律宣传等公益劳动,让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变成“守护者”,让生态环境功能获得替代性补偿。此次“以劳代偿”的创新生态修复方式为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多元化赔偿机制建设提供了有益尝试,对引导企业、公民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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