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长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04-09 10:43 来源:漳州市长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职责职能

第一条  长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长泰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第二条 区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地发放抚恤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协调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按规定做好军休保障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依法依规拟定并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会同有关部门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二)优抚安置股

(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杨海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退役军人局、双拥办工作。

    王宝发(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综合股(机关效能、保密、工会),挂钩社区等工作。

    杨美水(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分管优抚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等工作。

    李晓亚(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双拥、纪检(含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党建、组织(人事)、应急保障工作(安全生产)、党管武装等工作。

    杨海辉(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治(法治建设、信访服务)、移交安置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中山北路60号2楼

电话:0596-839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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