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指示,部署和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建议。
(四)直接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工作;负责打击走私办公室管理工作,侦查、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组织协调重大警务行动、协调和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全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国境、往来华侨、港澳台人员和入境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六)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七)承担全区各级建筑项目的消防审核、检查验收及实施火灾扑救工作。
(八)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法制教育工作。
(九)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组织治安巡逻与防范;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保安队伍的建设。
(十)协助上级机关实施来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重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一)负责对本区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全区的禁毒工作,侦查、查处、防范管辖区内种、吸、贩、制毒工作。
(十三)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通信、信息、技术、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管理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
负责队伍管理、人事、教育训练、宣传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统计、档案、保密、公文处理等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2个中队,均为正股级机构。
综合中队: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统计、档案、公文处理等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机要、通信、保密等工作。
指挥调度中队:负责接报警的指挥调度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职能职责: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1个中队,为正股级机构。
维稳中队:负责宗教管理和查处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工作;负责反邪教管理和查处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下设6个中队。
盗抢犯罪侦查队:负责侦破侵财案件,主要包括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案件的侦破工作;
毒品犯罪侦查队:负责全区的禁毒侦察工作;
严重暴力犯罪侦查队: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及电信诈骗案件的侦破工作;
信息综合队:负责情报信息研判指导侦查破案工作、大队文秘及内务管理工作;
案审队:负责刑事案件审讯工作;
刑事科学技术队(加挂“刑事科学技术室”“物证鉴定室”牌子):负责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等刑事技术工作。
4.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交通管理大队下设9个中队,均为正股级机构。
综合中队:负责本大队全面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分析、研究对策;做好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大队财务、食堂、车辆、内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车管中队:负责车辆管理业务。
交通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秩序管理。
驾管中队:负责驾驶员管理业务。
城关中队:负责武安镇、陈巷镇、古农农场、兴泰经济开发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的路面勤务及交通违法处理。
岩溪中队:负责岩溪镇、枋洋镇、林墩工业区、坂里乡的路面勤务及交通违法处理。
秩序管理中队(含指挥室):组织、指挥和指导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做好各级领导在我区活动期间和大型活动交通保卫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交通专职、兼职和义务协管员的相关工作,指导特种车辆通行的相关管理工作。
交通设施中队:参与全区新建、改建道路的规划、设计、验收工作,负责全区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配套设施科学美观、安全有效。
法制宣传中队: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履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公安交警法制工作的职能,对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帮助,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等。
5.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枪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监管,依法对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下设6个中队,均为正股级机构。
综合中队:掌握全区治安工作情况,开展重点课题调研,负责收集、反馈、处理重要治安信息,负责大队文秘、行政事务,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防中队:负责巡逻处突、城区处警和防控工作。
户政管理中队:负责户政管理、指导派出所工作。
枪爆管理中队: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工作。
特行管理中队:负责特种行业场所内部安全管理。
网监管理中队: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6.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职能职责: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指导监督;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法制大队下设2个中队,均为正股级机构。
综合中队:负责文秘、执法调研、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安系统的行政案件审核工作;负责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理赔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预审中队:负责全区刑事案件的审核工作。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经济犯罪情况并制定预防、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下设2个中队,均为正股级机构。
综合中队:负责文秘、业务工作统计、收集经济犯罪信息、分析经济犯罪情况并研究制定对策。
侦查中队:负责全区经济犯罪事件的侦查工作。
8.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管理国内公民和外国人出入边境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对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和涉外事件、案件的交涉、查处及侦破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队下设1个中队,为正股级机构。
综合中队:负责信息上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绩效考评和窗口建设有关工作,出入境政务公开、本单位文秘和行政事务工作和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港澳台居民入境证件、签注申请受理工作;对入境本地区的境外人员进行管理。负责补录、审核本区公民出国境申请、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签注申请;控制对象数据维护等工作;负责本区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工作、证件核发工作。
9.禁毒大队(加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涉毒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打击处理等职能,分析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开展禁毒、戒毒、禁种毒品和铲除毒品等工作,承担区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禁毒大队下设综合中队、毒品犯罪侦查中队、预防管理中队等三个中队,中队机构规格为股级。
10.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掌握涉政涉警网络舆情及有害信息动态,查处涉及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事故和案件。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下设三个中队:综合管理中队、网络信息监控中队和案件侦查中队,中队机构规格为股级。
11.巡特警反恐大队
承担城区重点单位日常治安巡逻防控及本区辖区内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巡特警反恐大队下设三个中队,中队机构规格为股级。
12.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保护全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森林警察大队下设两个森林派出所:岩溪森林派出所、马洋溪森林派出所。
(三)派出机构设置
派出所一般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原则上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所”。保留武安派出所、岩溪派出所、陈巷派出所、古农派出所、兴泰派出所、枋洋派出所、坂里派出所等7个机构。派出所所需警力由区公安局人员编制中调剂。
(四)监管场所机构设置
1.长泰区看守所
职能职责:负责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人员;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长泰区拘留所
职能职责:负责羁押被公安机关裁决行政拘留和人民法院裁决司法拘留的人员;负责被羁押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
三、领导分工
吴荣辉: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主管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方鹏: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主管全局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协助分管交警大队,挂钩武安派出所;
叶恩情:分局党委副书记 协助区局党委分管党建工作,协助林武龙政委分管道安工作,协助分管治安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挂钩马洋溪警务区;
陈智勇:分局副局长 协助分管法制大队、禁毒大队、森林公安分局,挂钩枋洋、古农派出所;
杨龙顺:分局副局长 协助分管国保大队、经侦大队、看守所,联系武警区中队,挂钩陈巷派出所;
陈建军: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出入境管理大队,挂钩岩溪、坂里派出所;
戴春生: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指挥中心、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挂钩兴泰派出所、林墩警务区;
陈文章:分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主持驻局纪检组工作;
洪树棠: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主持政工室工作,联系长泰区警察协会、长泰区见义勇为工作协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6-3977585
地 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鹤亭村南坂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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