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漳台、港、澳和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依法负责全区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引导行业布局;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交办的任务。
(八)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区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十)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归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归口管理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的新产品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管理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及对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技术出口工作, 承办科技团组和自然科学类国际学术会议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报批。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专利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除著作权外)等工作。
(十四)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组织开展科技进步考核。负责“科技进步法”、“专利法”、“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等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督促;研究拟定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参与编制区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以及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规划;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开发站等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科技条件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乡镇(场、区)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区、科技兴工、科技兴农、科技兴贸、科技扶贫、科技拥军工作。
(十五)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的申请和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促进“产学研”、“农科教”联合。落实党和国家对科技人员的政策和各项规定,参与研究制定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管理全区软件科学研究和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普、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档案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工业运行股
(三)行业运行股
(四)电子信息股
(五)能源管理股(区电力执法办公室)
(六)科技管理股
(七)人事教育股
(八)审核审批股
(九)企业服务中心
三、领导分工
(一)王志忠(党组书记、局长、商务局局长)
主持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工作。
(二)李少陵(党组成员、科技局局长)
分管科技工作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陈聪跃(党组成员)
负责轻重工行业管理、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环保)、审核审批股、“地条钢”整治、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
(四)佘金松(党组成员)
分管能源管理工作(包括石材行业转型升级与整治工作)、电力执法领域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
(五)陈纯淼(党组成员、副局长)
后勤保障、人事教育、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军民融合;党建、工会、精神文明、综治、信访、创城。
(六)林清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业经济、企业服务中心、局总体安全生产工作。
(七)兰慧娜(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企业服务中心工作。
(八)林晨玮(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协助分管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96-8322045
传真:8322922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北路5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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