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长泰区进一步规范村级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泰政办规〔2024〕1号)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对我区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微权力”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村级项目资金合理、合法、高效、安全运行。
二、制定依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3〕53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发改办〔2019〕22号)、《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长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规定的通知》(漳泰政综〔2022〕112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从村级建设项目内容、村级建设项目申报、村级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取、村级建设项目实施、村级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村级项目建设资金结算、建立村级项目建设公开公示管理制度、加强村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八个方面来规范我区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1.村级建设项目内容
以村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类别包括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其他。内容涵盖农房整治、公厕建设、垃圾及污水治理村办幼儿园建设、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等。
2.村级建设项目申报
各村要对村级需建设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制定建设项目规划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建设的项目要因村制宜、实事求是、符合实际,不得贪大求全。实施的项目,经相应程序,向所在乡镇(区、办事处)提出申报。
3.村级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取
村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金购买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费,凡涉及平台中介服务的,按《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通过市网上中介平台选取中介机构。
4.村级建设项目实施
一是要严格按照程序申报村级建设项目,对经上级相关部门审定的项目内容要扎实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二是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立项、规划设计、工程预算、预算审核、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签订书面合同、工程结算及结算审核、组织实施等程序,同时建立工程监理制度。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行业监督、管理。四是由村组织验收,可聘请第三方质量评价机构参与竣工验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项目投入使用。
5.村级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村在实施项目前应做好资金拼盘计划,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骗取、套取、挪用、挤占项目建设资金,乡镇(区、办事处)主要领导必须负责审核把关并存档备查,严格举债控制。
6.村级项目建设资金结算
乡镇(区、办事处)要进一步健全村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审批制度,工程款支付必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结算须有工程结算审核书、经办人、复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及正式的税务发票,并按合同约定比例提留质量保证金。
7.建立村级项目建设公开公示管理制度
项目申报、设计方案选定、合同签订、材料采购、项目资金使用、村民投工投劳、项目验收等情况,需向村民公开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8.加强村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每年抽取部分村,对财务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经纪律遵守情况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我区社区小规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漳泰政办〔2021〕14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执行期限自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工作方案内容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解读机构: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李国伟
联系电话:0596-702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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