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宪法宣传周丨《宪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条款,一起来了解!
2023-12-07 10:30 来源:漳州生态环境公众号

12月1日至7日

是全国“宪法宣传周”

今年的主题是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借此机会

大家一起来了解

宪法中涉及的

生态环境保护条款吧!

 

1.“生态文明”是哪一年写入《宪法》中的呢?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了《宪法》。

 

2.《宪法》里有哪些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呢?

1)《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2)《宪法》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这里列举的只是常用条款。《宪法》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规定了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政策,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各项环境立法的依据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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