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泰旅区〔2021〕1号
关于调整充实《2021年马洋溪生态旅游区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区属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旅游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充实《2021年马洋溪生态旅游区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应急预案,并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马洋溪生态旅游区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漳州市长泰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马洋溪生态旅游区2021年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马洋溪生态旅游区(以下简称区)位于长泰区东南部,东与厦门的集美区、海沧区相邻,西靠兴泰开发区和陈巷镇,南与龙海市相连,北靠枋样镇。马洋溪纵贯整个旅游区。行政区域内有4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1个区属林果场,面积138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3万。辖区流域主要水利工程有小(一)型红岩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6km2、总库容474万m³)、小(二)型蔡坑水库(总库容30万m³),以及由旅游区管理的小(二)型霞山水库(总库容31.58万m³);流域内共有各种小型电站14座,总装机容量3175kw。
二、指导思想和指挥机构
(一)本预案指导思想是落实“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实行党政首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农业生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根据防汛、抗洪、抢险实行党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旅游区成立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总体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如下:
指 挥:林玉彬 党委书记
马华春 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指挥:章育明 二级主任科员
副 指 挥:
陈玉坤 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叶小秋 三级主任科员
张春发 党委副书记
薛晓军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倪国强 党委政法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戴小真 蔡毅彬 肖 炜 林东辉
陈漳斌 刘 勇 陈志强 戴鑫彬
林龙英 欧顺成 洪长兴 薛瑞兴
薛连辉 薛永裕 董期生 郑明山
郑天成 郑玉松 邵安全 薛东华
李国梁 郑海生
三、防御标准和预案启用条件
(一)本地区现有防汛设施的防御标准及在遭遇以下几种量级的灾害的受灾情况概述如下:
1、暴雨造成灾害影响主要是:
内涝灾害:旅游区内池塘低洼地因受排水量的限制易积水,农田被淹,农居及养殖棚舍易进水,给群众生产和生活带来影响;强降雨可能引发十里村上锦洋、下锦洋、蔡坑自然村内涝,给当地村民造成威胁,蔡坑自然村因开发建设造成排水设施不畅,可能加剧内涝灾害。
水库溢洪:小(一)型红岩水库,小(二)型蔡坑水库、霞山水库,因强降雨可能导致溢洪,危及马洋溪流域地势较低自然村。
2、热带气旋(包括10级以上大风)造成灾害主要是:鱼塘塌塘,高低压电杆倒塌,电信设施遭破坏;农作物倒伏,简易棚舍倒塌及部分农民住宅遭到损坏;在建工程及广告牌损坏;危房发生危险。
3、洪水的影响:由于近年来旅游区大力推进防洪堤的建设并完善排涝泄洪设施,洪水对旅游区构不成重大威胁。
以上三种灾害同时袭来,旅游区受损重点是:
(1)农、副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2)低洼地、池塘地洪涝灾害;十里至山重路段塌方。
(3)部分农民住房、在建工程出现倒塌,并危及人员安全;
(4)用电及广播、闭路电视、电信设施受损;
(5)广告牌、树木发生倒塌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影响景观。
(二)应急措施
1、预降水库、鱼塘水位,防止塌塘;
2、低洼地、池塘地、危房要及时撤离人员和财产;
3、在建项目按要求停工,清理现场,加固有关物件;
4、切断危险区域电源,防止电线杆倒塌和断线造成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5、组织抢险人员迅速清理因树木和广告牌倒塌或塌方而造成的有关路段的交通堵塞;
6、组织医疗队对伤员进行抢救医治。
四、安全保障体系
(一)人员转移
在遭遇台风、暴雨、洪水或三种灾害同时袭击时:
1、危房、少量陈旧住宅人员,由所在村(场、居)根据危房造册户数、人数,组织人员转移,并安排好食宿。(具体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由各村(场、居)制定具体预案)
2、低洼地、池塘地区、高陡边坡点人员,由所在村(场、居)负责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点,并安排好食宿。
(二)抢险准备
1、低洼地、池塘地区积水抢排措施:由积水地区所在单位组织力量抢排。
3、清理在建倒塌工程、树木和广告牌倒塌而造成的有关路段的交通堵塞。由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牵头负责,其他干部及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三)抢险队伍组成
1、旅游区属抢险队:
(1)旅游区防洪抢险应急抢险队:设两支分队由旅游区武装部组织落实,主要负责受灾区域抢险救灾工作,分别由章育明和倪国强两位领导任队长。
2、村抢险队:各村(场、居)组织抢险分队,做好清理池塘、疏通河道、排除低洼地区涝灾工作,确保河道畅通,防止群众房屋受淹及财产遭受损失;及时做好因遭受灾害破坏的老危房、排水系统、供电、供水、广播、有线电视、电信、输电线路和电杆的抢修工作。
3、企业抢险队:各有关企业应组织抢险分队,做好防洪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四)抢险车辆及物资保障
(1)抢险车辆保障:各抢险队行动车辆由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调度。
(2)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旅游区管委会及各村(场、居)负责落实救援艇、铁丝、铁钉、铁锹、草包麻袋、老虎钳、手电筒、电池、雨衣、雨鞋等物资。各抢险队在接到旅游区指挥小组的指令通知后前往抢险救灾地点时,必须携带好必要的抢险工具和物资。
(五)后勤保障
1、生活保障: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生活保障由办公室负责,各指挥点生活保障由所在点指挥负责,各有关单位生活保障各自负责。
2、医疗救护:较大的医疗救护由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与长泰区卫生部门联系,抽调医生组成医疗队进行救护;一般的医疗救护由各村的乡医就地进行救护(十里村3名、旺亭村1名、后坊村3名、山重村4名)。
3、治安保卫:防台抢险救援治安队,队长由欧顺成担任,主要负责受灾后群众的思想稳定,消除不安定因素,严厉打击乘灾打劫的犯罪活动,配合其他小组开展抗灾抢险救援工作。
4、抗灾宣传报道由办公室负责,有针对性地宣传地质灾害有关法规和报道救灾中好人好事,发扬抗洪精神,力求宣传形式多样,达到生动有力的宣传目的。
5、救灾善后工作由区民政办负责组织实施,使受灾的单位和群众都能得到妥善的经济补偿和安置。
五、执行预案的程序
(一)接到上级警报时,本区在24小时内可能遭受自然灾害袭击时:
1、挂钩村(场、居)领导、干部到村(场、居)带班,各村(场、居)及旅游区属各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就位,随时掌握各种动态,及时处理各种情况。
2、做好无线电通信设备、有线广播电视、电视网络的维护。
3、指挥部人员、抢险队人员及指定单位车辆停止外出,随时待命,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开展战前动员,确保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车辆做到一声令下,立刻行动。
(二)在旅游区遭受自然灾害和重大事件发生时:
1、旅游区指挥体系迅速进入战斗状态,指挥人员立刻到达现场就位指挥。
2、各级值班人员严守岗位,要及时进行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3、指挥部做好调集人员、物资等工作,根据现场领导的命令随时保障抢险一线物资和人员的增援。
4、抢险队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紧张有序开展救灾工作。
六、预警级别及响应工作
上级防汛、气象部门按台风、暴雨、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凡收到长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级及以上防抗台风、暴雨洪涝应急响应的通知时,旅游区管委会值班人员立即向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同时旅游区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全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责任单位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
(一)长泰区防指启动防台风或防暴雨、洪涝Ⅳ级响应。
1、旅游区党政办值班人员做好上级部署以及风情、雨情、水情等防台风、防暴雨洪涝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2、各村(场、居)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到岗到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3、各村(场、居)、水库管理处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二)长泰区防指启动防台风或防暴雨、洪涝Ⅲ级响应。
1、旅游区指挥长坐镇指挥,旅游区指挥小组根据上级部署指示研究具体防御方案和措施,旅游区挂钩村(场、居)领导驻村值守并指挥本村(场、居)防御工作。
2、旅游区党政办加强值班值守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旅游区全体干部职工、驻村(场、居)工作队、村(场、居)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到岗到位。
3、旅游区农村工作站督促各村(场、居)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防洪堤、拦水坝巡查与监测,落实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及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的准备情况。
4、旅游区建设科、旅游服务中心提早通知项目工地、景点等有关单位或个人做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活动的准备,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等各项准备。
5、旅游区自然资源所指导各村(场、居)加强地质灾害点巡查力度并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6、各科室站所、村(场、居)、水库管理处等成员单位应在旅游区指挥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暴雨、洪涝各项准备工作。
(三)长泰区防指启动防台风或防暴雨、洪涝Ⅱ级响应。
1、旅游区指挥长坐镇指挥,全区召开防台风、防暴雨洪涝紧急会议,对防台风、防暴雨洪涝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区挂钩村(场、居)领导驻村(场、居)值守并指挥本村防御工作。
2、旅游区党政办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收集各责任单位防台风、防暴雨洪涝准备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旅游区全体干部职工、驻村(场、居)工作队、村(场、居)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到岗到位。
3、旅游区指挥小组研究部署低洼地带、高陡边坡、危旧房、工棚工地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工作。预报台风、暴雨影响旅游区可能造成灾害时,应迅速组织撤离所有危险地带人员,并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4、旅游区指挥小组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小(二)以上水库运行情况,按要求认真做好小(二)型以上水库防洪调度。
5、立即通知旅游景点及在建项目工地关闭,取消辖区内户外活动。
6、各科室站所、村(场、居)、水库管理处等成员单位应在旅游区指挥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迅速投入防台风、防暴雨洪涝各项工作。
7、全区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旅游区管委会、各村(场、居)、水库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灾情发生时,全区上下全力协助部队、武警、消防等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长泰区防指启动防台风或防暴雨、洪涝Ⅰ级响应。
1、旅游区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防暴雨洪涝工作。旅游区指挥小组对各科室站所、村(场、居)、水库管理处等成员单位防台风、防暴雨洪涝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旅游区挂钩村领导驻村(场、居)值守并指挥本村(场、居)防御工作,旅游区全体干部职工、驻村(场、居)工作队、村(场、居)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到岗到位。
2、旅游区指挥小组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场、居)、水库等防抗台风、防暴雨洪涝动态情况,负责协调解决防台风、防暴雨洪涝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3、旅游区党政办密切关注上级防汛、气象等部门关于台风、暴雨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信息,收集各村(场、居)、水库等责任单位防抗台风、防暴雨洪涝落实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上级防汛、气象等部门预报旅游区受台风影响或预报旅游区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时,各村(场、居)、水库等责任单位应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下室、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5、旅游区指挥小组做好小(二)以上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响应工作。
6、旅游区自然资源所指导各村(场、居)在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7、必要时,除防台风、防暴雨洪涝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8、旅游区各类抢险队伍按照旅游区指挥小组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旅游区管委会、各村(场、居)、水库等责任单位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灾情发生时,旅游区上下全力协助部队、武警、消防等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9、旅游区各责任单位迅速传达贯彻长泰区防台风、防暴雨洪涝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旅游区指挥小组,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10、旅游区全体干部职工、驻村(场、居)工作队、村(场、居)干部应在旅游区指挥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
(五)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旅游区指挥小组根据长泰区防指调整或终止防台风、防暴雨洪涝应急响应,相应对防台风、防暴雨洪涝工作部署进行调整或终止。
七、指挥与纪律
1、旅游区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是旅游区防汛防台的最高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台工作。指挥部电话:0596-8310906。
2、临战行动过程中,要绝对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指令畅通,凡不服从命令、擅离职守,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各村(场、居)、有关单位要及时组建抢险队伍,明确任务与责任,认真做好本辖区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并随时接受旅游区指挥部的指挥,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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