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率先启动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
4月15日长泰县委县政府专题召开启动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动员大会,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吴卫红县长就长泰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要坚持不懈地发展生态经济,坚持不懈地改善生态环境,坚持不懈地打造生态人居,坚持不懈地健全生态制度” 四点要求,计划从今年起用5-10年时间,分近、中、远期三个阶段推进创建工作,统筹开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城镇、富美乡村、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森林长泰、防灾减灾、绿色创建等10项行动,努力建成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县委张慧德书记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务必深刻领会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突破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的重难点,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调动群众参与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的积极性。省市环保部门领导到会指导工作,省环保厅陈宁副厅长在充分肯定长泰县在生态环境友好型及可持续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对长泰县下一步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提出“先行先试敢于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普及生态文化”四点建议。本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长泰县在全省率先吹响了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的号角。
长泰县地处闽南金三角中心结合部,东临厦门,南接漳州,北连泉州,东、西、北三面青山环抱,南部多平原,属典型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21摄氏度,年降雨量1460毫米,素有“闽南宝地”之美誉。县委、县政府坚持生态立县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一任接着一任干,在环保部生态文明“三步走”大战略中始终走在全省的前列。继2004年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获得命名,2012年在全省率先通过环保部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之后,再次在全省率先启动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生态长泰”品牌价值不断提升。
长泰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的启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具体实践,是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的积极探索,是对国家生态县创建成果的深化拓展,是顺应群众谋求更快发展、享受幸福生活的迫切愿望。在谈到长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建设的未来时,张慧德书记总结了四句话“金山绿水藏金银,生态之城好风光,小康生活幸福多。全面发展更繁荣”。
注:生态文明三步走战略指环保部推进生态文明的三个阶段:生态示范区、生态建设示范区(即生态省、市、县、乡镇、村系列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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