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达邦蛋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达邦蛋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我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 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对福建达邦蛋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初始排污权进行了核定,具体情况如下:
福建达邦蛋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4400吨水解黄豆蛋白项目关停(关闭并拆除所有生产设施)前初始排污权为:化学需氧量0.3352吨/年、氨氮0.0335吨/年、二氧化硫0.1吨/年、氮氧化物0.63吨/年。
福建达邦蛋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4400吨水解黄豆蛋白项目关停(关闭并拆除所有生产设施)后初始排污权为:化学需氧量0吨/年、氨氮0吨/年、二氧化硫0吨/年、氮氧化物0吨/年。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在区政府网站(或公告栏等其他形式)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3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电话和信箱:
电话:0596-8265908 传真:0596-8359785
通讯地址: 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
邮编:363900 电子邮件:sthjjdcg@changtai.gov.cn
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3日

